重磅医改政策即将发布!涉及集采、药品追溯、货款支付等15项改革举措
2019-11-28

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1月27日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副主任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,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时飞介绍以“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 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政策措施”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

 

近期将发布15项改革措施

王贺胜在吹风会上表示,试点工作启动以来,有力推动了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。目前,试点范围正扩大到全国。这项改革是药品采购机制的重大改革,也必将推动医疗、医保、医药改革更加深入。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推动各地、各部门加大力度,持续深化医疗、医保、医药“三医”联动改革,相关部门起草了《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政策措施》),已于11月20日经国务院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近期将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名义印发。

《若干政策措施》主要从药品、医疗、医保改革和行业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改革举措。

王贺胜指出,在这个时期出台《若干政策措施》,主要是有三个方面的考虑。一是有利于推动试点落地见效;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,深化三医联动改革;三是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,保障群众用上质量高、价格合理的药品。

 

一致性评价工作已进入常态

陈时飞指出,国家药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:

一是制定标准、程序和技术要求,确保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章可依、有标可循,为保障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一致,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;

二是深入贯彻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审评审批。实施了审评项目管理员制度、沟通交流制度,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仿制药审评体系。特别是开通了“绿色通道”,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做到随到随审;

三是强化政策激励和服务指导,进一步调动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目前,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已经进入了常态,截至目前,共审评通过一致性评价123个品种,包括323个品规。前期已开展带量集中采购的25个品种全部是已经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。

 

“4+7”带量采购效果显著

陈金甫提到,11个城市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,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。第一个效果就体现在降价上面,平均降价52%,个别重大疾病用药降价90%多,让老百姓切切实实用上好药,用得起好药。

第二个效果体现在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环境上面,比如说用带量采购来消除带金销售,通过医保预付、医院结余留用激励,营造一个新的比较健康的利益机制,系统性改变了药品流通领域的生态环境,让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产品研发、质量保障和技术创新。

第三个效果体现在对整个医改全链条的影响上面,“4+7”试点作为医改重要的关键改革措施,能够有力促进医保、医药跟医疗机构改革形成联动,这是它取得的成效。

这次改革对整个医药行业产生深刻影响,体现在促进了我国临床用药质量水平的提升,促进了一致性评价工作,促进了医药企业的高质量发展,推动我国医药行业格局变化四个方面。另外,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水平的提高、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机制等改革释放的红利,对医院的运营、对医生的激励会产生一系列正向的政策效应。

重磅医改政策即将发布!涉及集采、药品追溯、货款支付等15项改革举措